根据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秋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石发改粮食〔2017〕1047号)要求和计划安排,我队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石家庄正大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飞龙饲料有限公司、河北刈禾粮食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和中纺粮贸河北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进行了秋粮收购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1人次,检查中发现由于市场及价格原因 ,除石家庄正大有限公司有收购外,另外三家未进行收购。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1、被查企业均取得了《粮食收购许可证》且真实有效。
2、被查企业执行了国家粮油质量标准。
3、被查企业及时支付售粮款,未发现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情况。
4、被查企业均按规定建立并保存了粮食经营台账。
5、中纺粮贸河北有限公司即将搬至深泽县,已于2018年3月16日对营业执照地址和法人进行了变更,故要求其尽快对粮食收购许可证进行变更。
6、未发现被查企业有违反秋粮收购政策规定的情况。
石家庄市粮食稽查大队
二0一八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