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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1
来源: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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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为扎实做好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石家庄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2019〕—106)要求,我办制定了《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对各阶段编制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了时间节点,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发展改革委代章)
2019年8月27日
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石家庄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全面谋划与突出重点相协调。既要全面统筹经济社会各领域各方面,推动全市整体发展,又要适应所处发展阶段的特殊需求,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整合资源,集中攻关。
(二)坚持战略性与操作性相统一。既要加强对“十四五”时期甚至更长远的发展谋划,增强规划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又要突出规划的针对性和约束力,做到可操作、能落实、易评估。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既要发挥好政府部门编制规划的主导作用,又要坚持开门编规划,积极借助社会力量,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
二、工作计划
按照省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研究和规划基本思路起草阶段(2019年7月至12月)
1.2019年7月,召开动员会对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2019年8月,印发《关于做好石家庄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对编制工作进行整体安排;组织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拟纳入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成立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编制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各阶段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
3.2019年9月,组织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拟纳入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点内容;组织市、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培训。
4.2019年8—10月,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十四五”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目录清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空间规划编制目录清单。
5.2019年8—12月,提出与编制规划相关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研究课题目录清单,公开征集课题研究单位,开展课题研究。
6.2019年8—12月,研究起草我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
(二)重大专题研究及框架形成阶段(2020年1月至10月)
1.2020年1—3月,继续深化重大专题研究,起草《石家庄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框架要求。
2.2020年4—6月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需纳入国家、省市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空间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研究起草规划《纲要》初稿。
3.2020年7—9月做好与国家、省及各行业规划编制内容的衔接,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修改完善规划《纲要》初稿。
4.2020年10月前,配合市委研究起草《中共石家庄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三)《纲要》草案形成、提交审议和发布实施阶段(2020年11月至2021年初):
1.2020年11—12月,按照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起草规划《纲要》草案;征求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召开规划专家咨询论证会;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2.2021年初,按程序提交市人大审议并发布实施。
市“十四五”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原则上与规划《纲要》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县(市、区)规划《纲要》编制要基本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同步。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雪荣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尚秀伟、市发展改革委主任苏志超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统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商务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详见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2019〕—116号文件),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人力保障。“十四五”规划的编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确保规划编制的高质量,市县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委托知名机构编制规划《纲要》及重点专项规划、开展重点课题研究、组织规划编制工作培训、聘请专家、召开相关会议、开展调研、新闻媒体开辟专栏等工作。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规划编制工作,抽调作风扎实、综合素质较高的工作人员,负责“十四五”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
(三)成立“十四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国家、省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知名专家,指导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咨询意见,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
(四)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为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增强规划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在《石家庄日报》、石家庄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刊登播出规划知识、背景资料,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附件: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李雪荣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尚秀伟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苏志超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成 员:
张少华 市教育局局长
王雁南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刘生彦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占领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张建芬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左力鸥 市民政局局长
郑国良 市司法局局长
王东华 市财政局局长
王德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惠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马立宁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赵建林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任建忠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米志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谷维真 市水利局局长
王溪波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董志明 市林业局局长
常志卷 市商务局局长
马千里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李 波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王华平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吕军英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王云辉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裴晓青 市审计局局长
栾建英 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张军卫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张新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 勇 市体育局局长
金福中 市统计局局长
赵士宗 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戚阿东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赵永利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赵 东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树仁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邓小梅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刘金文 市园林局局长
陈健敏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苏志超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卢金河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发改委有关处室抽调,负责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相关文件
工作信息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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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1115:16  来源: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为扎实做好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石家庄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2019〕—106)要求,我办制定了《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对各阶段编制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了时间节点,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发展改革委代章)
2019年8月27日
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石家庄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全面谋划与突出重点相协调。既要全面统筹经济社会各领域各方面,推动全市整体发展,又要适应所处发展阶段的特殊需求,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整合资源,集中攻关。
(二)坚持战略性与操作性相统一。既要加强对“十四五”时期甚至更长远的发展谋划,增强规划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又要突出规划的针对性和约束力,做到可操作、能落实、易评估。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既要发挥好政府部门编制规划的主导作用,又要坚持开门编规划,积极借助社会力量,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
二、工作计划
按照省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研究和规划基本思路起草阶段(2019年7月至12月)
1.2019年7月,召开动员会对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2019年8月,印发《关于做好石家庄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对编制工作进行整体安排;组织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拟纳入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成立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编制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各阶段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
3.2019年9月,组织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拟纳入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点内容;组织市、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培训。
4.2019年8—10月,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十四五”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目录清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空间规划编制目录清单。
5.2019年8—12月,提出与编制规划相关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研究课题目录清单,公开征集课题研究单位,开展课题研究。
6.2019年8—12月,研究起草我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
(二)重大专题研究及框架形成阶段(2020年1月至10月)
1.2020年1—3月,继续深化重大专题研究,起草《石家庄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框架要求。
2.2020年4—6月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需纳入国家、省市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空间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研究起草规划《纲要》初稿。
3.2020年7—9月做好与国家、省及各行业规划编制内容的衔接,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修改完善规划《纲要》初稿。
4.2020年10月前,配合市委研究起草《中共石家庄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三)《纲要》草案形成、提交审议和发布实施阶段(2020年11月至2021年初):
1.2020年11—12月,按照市委“十四五”规划建议,起草规划《纲要》草案;征求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召开规划专家咨询论证会;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2.2021年初,按程序提交市人大审议并发布实施。
市“十四五”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原则上与规划《纲要》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县(市、区)规划《纲要》编制要基本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同步。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雪荣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尚秀伟、市发展改革委主任苏志超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统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商务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详见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2019〕—116号文件),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人力保障。“十四五”规划的编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确保规划编制的高质量,市县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委托知名机构编制规划《纲要》及重点专项规划、开展重点课题研究、组织规划编制工作培训、聘请专家、召开相关会议、开展调研、新闻媒体开辟专栏等工作。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规划编制工作,抽调作风扎实、综合素质较高的工作人员,负责“十四五”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
(三)成立“十四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国家、省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知名专家,指导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咨询意见,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
(四)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为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增强规划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在《石家庄日报》、石家庄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刊登播出规划知识、背景资料,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附件: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李雪荣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尚秀伟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苏志超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成 员:
张少华 市教育局局长
王雁南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刘生彦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占领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张建芬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左力鸥 市民政局局长
郑国良 市司法局局长
王东华 市财政局局长
王德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惠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马立宁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赵建林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任建忠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米志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谷维真 市水利局局长
王溪波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董志明 市林业局局长
常志卷 市商务局局长
马千里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李 波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王华平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吕军英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王云辉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裴晓青 市审计局局长
栾建英 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张军卫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张新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 勇 市体育局局长
金福中 市统计局局长
赵士宗 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戚阿东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赵永利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赵 东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树仁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邓小梅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刘金文 市园林局局长
陈健敏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苏志超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卢金河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发改委有关处室抽调,负责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