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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42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05
来源: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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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建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稳增长、促发展的根本举措。2020年以三创四建活动中的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为契机,深入学习北京上海等市的先进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全面借鉴复制经验,加大补强短板弱项力度,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实现行政审批更简、收费项目更少、透明度更高、服务质量更优,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务服务效能大幅提升,行政改革成效明显
(一)加大减权放权力度。目前,石家庄市衔接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调整行政权力事项463项,其中取消191项、承接243项、调整29项。自行取消、下放、调整行政权力事项339项,其中取消27项、下放290项、调整22项。
(二)推行“一网通办”。按照国家、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目前,已开通网办事项169项,除涉密事项、委托事项等特殊事项外均可实现网上办理。
(三)推行“一门办理”。印发《关于深化行政审批“一门办理”的工作方案》,大力推行政务服务集中办理。印发《关于向市行政审批局划转第三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0项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划转到市行政审批局实施,进一步扩大“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效应。
(四)推行“最多跑一次”。印发《关于做好“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工作的通知》,梳理出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543项,发文公布。
(五)开展“减证便民”。制定《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方案》,对属于清理范围内的180项证明材料,拟定出了保留清单、暂时保留清单及第一批取消清单。其中第一批取消证明材料涉及14个单位共计62项。
(六)打破“信息孤岛”。印发《石家庄市新型智慧城市总体规划(2019-2021)》,建设了石家庄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与39个市直部门实现对接,归集856类数据8亿条,为市直各部门提供共享数据4亿条。
(七)改进不动产登记。开展不动产登记“5天出证”专项行动,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优化登记办理流程,将缴纳登记费同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合并为同一环节,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
二、审批效率明显改善,服务企业主动性提升
(一)精简企业开办环节。大幅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将企业开办环节压减为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环节。
(二)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2.5个工作日以内,其中设立登记1个工作日,公章刻制0.5个工作日,申领税票1个工作日,比国务院要求的8.5个工作日和省政府要求的5个工作日分别减少6个工作日和2.5个工作日,企业开办速度位居全省前列。
(三)开展“证照分离”。印发了《关于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石家庄市第一批106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对涉及石家庄市权限的告知承诺、优化准入两种事项,优化规范办事服务流程,缩减自由裁量空间,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市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办理26件,优化准入服务办理9261件,惠及企业7267个。
(四)进一步压减企业用电报装环节、简化手续。目前,高压平均接电时间38.72天,优于全省70天目标44.7个百分点,低压电平均接电时间4.88天,优于全省20天目标75.6个百分点。
(五)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印发《石家庄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分工方案》,建设了石家庄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管理系统,从项目立项到开工建设全流程审批时间进一步压缩到70个工作日,比全国120个工作日减少50个工作日。
(六)精简项目审批环节。印发《石家庄市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石家庄市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的若干措施》《石家庄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办法》等一批相关文件措施,整合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取消施工合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探索并联审批改革,推行“多评合一”“多图联审”“联合测绘”“联合验收”等制度,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标准,对各类审批前置条件和申报材料不再设置“兜底条款”,进一步精简项目审批环节。
(七)实施区域评估评价。优化整合审批前的评估评价环节,在各类开发区开展报建审批区域性统一评价,综合区域能评、能耗和环境标准,加快推动开发区统一编制区域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开发区内项目共享使用。
(八)压减非行政审批时间。印发《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实施办法》,进一步实现了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提高了审批效率和质量。对全部10个审批事项(23个子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标准卷,实行受理与审批相分离,阳光审批。积极落实事项代办联办制度,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压减非行政审批时间,提高受理通过率。对同一企业申请办理不同事项的情况,启动事项联办程序,一次性受理,并联审批,有效减少企业跑办次数,提高审批效率,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九)加强项目用地保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2019年补充耕地计划》,多渠道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加快项目施工验收进度。目前,各县(市、区)已自行验收项目4399亩,全市库存土地占补平衡指标2.89万亩,其中县(市、区)库存2.86万亩还未使用,缺少土地占补平衡指标问题已经基本解决。
三、财税改革效果明显,明显减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
(一)严格执行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印发《关于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方案》,2019年为各类市场主体减免税收81.65亿元。
(二)清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印发《关于做好收费政策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时调整修订相关基金和收费目录清单,全面排查涉企乱收费情况,巩固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成果,认真落实国家在政府性基金方面减轻企业负担的具体措施。
(三)规范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石家庄市旅游协会等13家脱钩单位。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的实施方案》通知,积极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排查活动。近两年石家庄市不存在协会商会涉企违规收费问。
(四)降低融资中间环节费用。制定《石家庄市支持中小企业奖补贷政策管理办法》《关于改进和深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金融创新奖奖励办法》,进一步降低融资中间环节费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组织举办全市2019年民营企业发展暨重点项目建设银企对接活动,24家驻石金融机构和25家有融资需求的省、市重点项目企业参会,达成意向性信贷金额84.37亿元。
(五)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累计减轻企业负担18亿元。其中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06%下调至0.86%,为企业减负1.5亿元。落实社保扶贫政策,为12.22万名符合社保扶贫政策人员代缴养老保险金1222万元,财政代缴率和待遇领取率均为100%。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至16%,失业保险总费率下调至1%,预计为企业减负15亿元。自4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电网企业增值税由16%降至13%,减轻企业负担0.32亿元。
(六)减轻企业用地负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鼓励企业利用空闲土地建设标准厂房,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和基础设施配套费。
四、加强产权保护,优化了企业创新创业环境
(一)健全产权保护机制。印发《 关于“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作备忘录》《关于开展商标受理便利化专项行动推进方案》,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快审制度,实行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审合一”,彻底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问题。继续做好产权保护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建立清理工作长效机制,适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简化产权登记程序和时间,组织企业参加“金色阳光法律服务活动”,深化和拓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今年以来,石家庄市新注册商标2万件,总量达到15万件,增幅为15%。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3件,其中涉农商标2件,高端制造业1件。新获批地理标志商标5件,全部为涉农产品。石家庄市是河北省唯一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城市。
(三)打造公平市场环境。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资料汇编》,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督查活动,对涉及市场主体的存量文件进行全面公平竞争性审查,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问题。对增量文件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不出现不经审查就可以出台的特殊文件政策措施。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市场主体数据库、执法人员数据库,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简称“两库一单”)。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行政处罚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过程的公示。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抽查计划》《抽查细则》,组织开展了3.15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和全市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活动。2019年全市共开展随机抽查184次,抽查企业10081户。2017年以来,石家庄市在全国率先推行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制以及联合抽查成果、经验多次得到国务院、省市领导和多家媒体的肯定和表扬。
五、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了信用监管机制
(一)加强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制定《关于开展重点领域政务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意见》,积极推进政务领域诚信建设,着力解决政策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印发《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推动各级各部门在办理财政资金补助、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等行政事项时使用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二)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利用河北省法人库子平台,实时归集更新企业监管信息。截至目前,梳理各类涉企信息资源目录2640项,归集各类涉企信息166.8万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7.8万条,行政处罚信息7.3万条,日常监管信息141.7万条。通过“信用石家庄”网站更新发布信用政策、信用信息、信用案件1.5万余条,公示企业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3900余份,信用承诺2.3万余份,为推动建设全市“信息共享、协同执法、联合惩戒”的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进一步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信用石家庄”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指南(试行)、信用修复流程指引等信用政策文件,积极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探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六、完善软硬件环境,提升了开发区综合承载能力
(一)提升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制定《石家庄市开发区发展与管理工作导则》,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完善园区“九通一平”,满足企业和项目入驻的基本需求。
(二)提升开发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截至目前,石家庄市开发区共建设融资服务平台20个,服务企业99家,惠企融资2.2亿元;建设科技服务平台25个,服务市场主体1566个,促进科技成果转化46个;实施“新九通一平”项目78个,投资金额26.9亿元。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截至目前,石家庄市有7个开发区设立了行政审批局,建立集中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反馈机制;10个开发区已建立“三个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已全部建立“全员聘任制、绩效工资制”的体制机制,正在进一步督导各开发区完善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
优化营商环境永远没有终点。下一步,我市将坚决贯彻省委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积极打造市场竞争公平、服务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新高地,助推省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省会应有的贡献。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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