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第0002号提案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石发改提案字〔2021〕第1号
市农工党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石家庄国际陆港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从市级层面高位推动石家庄国际陆港建设
2018年印发的《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中,已将石家庄列为陆港型、生产服务型和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布局承载城市。经市政府批准,我市采取“高邑智能港+综保区”的模式,申报我市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目前国家申报通知尚未下达,待通知下达后,在前期申报的基础上,我委会同市交通局,对《石家庄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按照国家和省直部门要求完成材料报送,争取将我市列入2021年国家陆港型物流枢纽城市建设名单。
二、为石家庄国际陆港班列提供补贴
我市中欧班列补贴标准是严格按照财政部(财预[2020]125号)文件要求落实的,2021年补贴不超过运费的30%执行。且补贴总额是以当年财政预算基准支持的,2019年、2020年仅市级补贴共计2600多万元。2021年省政府明确提出大力支持我省中欧班列发展,并由省发改委“一带一路”办公室牵头,我市曾2次参加省级补贴政策方案研究。目前,省级中欧班列补贴政策已初步确定,待印发后,我市将依据上级支持政策精神修订我市班列补贴办法,持续推进班列开通频次和质量,提高返程班列数量,为京津冀地区外贸出口提供更优质服务。
三、全力支持石家庄国际陆港口岸和储备基地建设
我市正在积极申报石家庄铁路口岸(场站)及粮食、肉类、本材等进口监管场地。2020年5月,按照省口岸办召开的铁路口岸专题会要求,我市依托高邑县冀中南智能港国家物流基地及港内设有海关查验场所等优势,向省口岸办申报了石家庄铁路口岸(场站),力争将该项目列入国家口岸发展“十四五”规划。
粮食、肉类进境监管场地申报工作于2020年就已开展,7-8月期间两次参加省口岸办组织的指定监管场地可研性报告的评审工作。2020年9月份通过了省口岸办组织的专家评审立项。之后,省口岸办又将该申建项目函商石家庄海关。目前,石家庄海关已对申报的粮食监管场地可研报告提出了6项修改意见,高邑县对所提意见正抓紧修改完善。近日将再次报送石家庄海关。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上问计,跑办国家部委、省直及海关部门,寻求政策支持,争取我市口岸申建工作早日获批运营。
下一步,我委积极跑办我市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纳入国家建设大盘子相关事宜,按照建设方案全力推进石家庄国际陆港建设。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9日
领导签发:傅晓靖
联系人及电话:冯晓静 86687565 13931111048
赵彦明 86687643 13803379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