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0250号提案的答复
第025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尹庆珍等委员:
收到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修缮改造中配套安装新能源汽车家用充电桩的建议”的提案,该提案非常具有前瞻性和建设性,对促进全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及老旧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居民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委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印发了《石家庄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石发改能源〔2022〕416号和《关于加快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相关文件明确了聚焦解决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一是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全面排查辖区居民社区基础情况,对于有条件建设私人充电桩的小区要按照《河北省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建设技术标准》(DB13(J)/T269-2018)及《河北省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DB13(J)/T8463-2022)支持优先建设私人充电桩。对于不能够满足建设私人充电桩条件的小区,应根据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石发改能源[2019]561号)文件要求协调社区、街道、电力、物业等部门等支持充电企业按照“统建统管”模式推进小区充电桩建设运营,满足居民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对因消防、安全等原因确实无法建设充电设施的小区,各县(市、区)政府应向居民做好解释工作,并就近合理布局公共充电站满足居民充电需求。
二是强化电力需求服务。电网企业要做好电网规划与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加大配套电网建设投入。配套电网建设改造成本纳入输配电价回收。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要对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用地、管路通道等资源予以保障,合理提高配套电网建设用地和廊道资源预留标准,加大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力度。
三是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各县(市、区)政府积极统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申请专项地方债,为充电基础设施提供资金支持。
您提出的建议,既具体,又具可操作性,对解决既有小区电动汽车充电难问题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委积极采纳,指导居民小区解决充电难问题,满足居民充电需求。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