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石家庄市有没有最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的实施办法,有没有关于空置房物业费收取的相关规定?从网上找了《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尽然是2004年的版本?20年来都没有更新或者出新的规定吗?  (2025-04-18 10:07:51)
【答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是2017年印发的,文件到期后,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延长有效期的通知》(石发改经费〔2022〕339号),文件在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可以查询。根据《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七条规定:“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百分之二十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业主空置物业的起止时间,应当事先和事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办理相关手续。”若有其他问题,请拨打0311-86689419。  (2025-04-18 10:45:27)
【留言内容】你好,2025年二季度各县区220千伏变电站开放容量何时公布?  (2025-04-15 20:45:46)
【答复内容】您好,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2〕1243号)文件要求:电网公司在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完成辖区内屋顶分布式光伏可接入容量计算,并向县级能源主管部门进行报备。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对可接入容量复核后,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2025-04-18 17:02:23)
【留言内容】咨询石家庄市空置房的物业费按照正常物业费的百分之多少交纳。  (2025-03-15 12:28:56)
【答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对于您咨询空置房物业费缴纳政策问题,答复如下:根据《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七条规定:“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百分之二十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业主空置物业的起止时间,应当事先和事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办理相关手续。”若有其他问题,建议您向区县住建部门咨询,涉及前期物业收费问题请拨打0311-86689419。  (2025-03-18 10:23:48)
【留言内容】我是长安区博雅盛世D区10号2单元2403房主,申请公开长安区博雅盛世D区小区物业收费备案。  (2025-03-11 12:41:53)
【答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对于您留言石家庄长安区博雅盛世小区物业收费备案,现答复如下:根据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区住宅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确定及调整程序的通知》该文件规定“约定的等级收费标准在一级(1.95元)及以上的报市价格主管部门、一级以下的报所在地的区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对于您留言的长安区博雅盛世小区为二级物业,建议您向区价格主管部门咨询。若有其他收费问题,请拨打0311-86689419。  (2025-03-13 16:04:05)
【留言内容】你好,石家庄医学专科医院的停车场收费问题麻烦管一下吧,收费超出太多了吧,本来是来看病,救死扶伤的地方,现在停车场乱收费真的让人很寒心,之前十块钱一天,现在变成20,不知道是谁给他们的权利,希望相关领导赶紧调查核实,帮解决问题。省二院停车场一天才10块。  (2025-02-11 13:39:17)
【答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对于您反映的停车收费问题,答复如下:我市现行的《关于<关于明确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延长有限期的通知》(石发改收费〔2023〕565号)规定:具有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包括医疗、文化、教育、体育等公共服务机构、公益服务场所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向社会开放的经营停车设施。如存在违规收费,建议直接拨打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若有其他收费定价问题,请拨打0311-86689419。  (2025-02-13 16:14:19)
【留言内容】你好,我们是刚入住不久的小区,开发商前段时间对小区的地下储藏室进行了售卖,其中,在售卖合同中规定地下储藏室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28元月*平方米。根据市发改局《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2017【557号】)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物业服务费不含与住宅配套的储藏室面积”。请问,开发商在合同中规定地下储藏室收费标准是否合法合规,我们能否要求开发商将合同条款更改为符合上述实施办法要求的内容?  (2025-02-05 12:17:13)
【答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与您电话沟通解释了政策,现再次答复如下:根据《<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延长有效期的通知》(石发改经费〔2022〕339 号)第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费按法定房屋产权面积计收;尚未登记的,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计收。不含与住宅配套的储藏室面积。” 与住宅配套的储藏室,不在物业服务费定价范围内。  (2025-02-07 09:59:16)
【留言内容】国家认定3A物流企业补贴30万元是否还在执行。  (2025-01-02 11:41:30)
【答复内容】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2024年6月我市对《关于支持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关于推进现代商贸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保留了对新增国家认定3A级以上物流企业的奖励。  (2025-01-03 11:20:45)
【留言内容】你好,我们在石家庄购买的奥园城央云庭,该小区全部设计为被动房,目前已陆续接通正式用电。当前正值采暖期,被动房设计无集中供暖,全部采用新风一体机进行电采暖,效果不如集中供暖,费用还特别高,且石家庄实行阶梯电价,后续使用费用巨大,极大增加了居民的生活成本。当初本着响应国家号召,低碳生活,使用清洁能源的想法购买的被动房,如今却成为生活的巨大负担。了解到政府对被动房有很多优惠政策,特咨询如下: 请问石家庄现在对被动房电采暖有无优惠政策,被动房能否不实行阶梯电价!  (2024-11-28 12:06:40)
【答复内容】您好,发改委回复: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注,就您关心的被动房电采暖价格优惠政策答复如下:按照《河北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电采暖用电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居民分户电采暖用电。集中供热、“煤改气”不能覆盖的地方,“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申请执行电采暖电价,生活用电与电采暖用电分表计量的,生活用电按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执行,电采暖用电按居民阶梯电价一档标准执行;生活用电与电采暖用电未分表计量的,供暖期按居民阶梯电价一档标准执行,其他月份按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执行(分档电量按照实际用电月数计算,用电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供暖期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居民电采暖用户,供暖期谷段延长2小时,即峰段为8时至20时,谷段为20时至次日8时,执行时间不受年度周期限制。峰谷电价标准和非供暖期居民用电峰谷时段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2024-11-29 14:55:06)
【留言内容】关于转供电产生损耗我市有具体弥补的文件或通知吗?  (2024-11-27 10:30:21)
【答复内容】您好,发改委回复: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注,就您关心的转供电产生的损耗答复如下:按照《河北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的通知》规定,转供电主体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含转供电变压器和线路损耗电量)电费、运行维护费,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途径解决。转供电主体调整物业费、租金等应当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2024-11-29 14:51:02)
【留言内容】现在执行的自来水收费的 政府文件请发下,主要想了解收费标准和阶梯划分标准。  (2024-11-04 09:32:11)
【答复内容】您好,发改委回复: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注,供水价格相关文件请登录“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就您关心的问题答复如下:第一阶梯:年度用水量0-120(含)立方米,终端销售水价5.23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年度用水量120-180(含)立方米,终端销售水价7.37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年度用水量在180立方米以上的,终端销售水价13.79元/立方米。  (2024-11-05 15:38:57)

共161条17页1234>>>|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