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石发改法规〔2023〕110号)要求,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对中央预算内投资(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补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本次随机抽取的项目单位有2家:石家庄蓝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赵县分公司赵县农村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卡万塔(石家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赵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分两次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查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拨付情况
经实地核查,2家项目单位所在县发展改革局均按程序和要求将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全额拨付给项目单位,2家项目单位均按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使用范围拨付给项目施工承包方。资金拨(支)付合理,账证齐全。
二、查验项目施工和设备采购合同、招标文件等制度落实情况
2家项目单位均按工程总包的形式与第三方签订的EPC总包合同。 招投标程序、文本等规范、相关要件和内容齐全。
三、查验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情况
石家庄蓝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赵县分公司赵县农村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已经完成专项验收、绩效评价,并已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销号。卡万塔(石家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赵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正在履行专项验收、绩效评价程序。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