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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延长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5
来源:收费和公用事业价格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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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改局、住建局,市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鉴于《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石发改经费【2017】557号)文件实施5年有效期已满,经研究决定在新的调整政策文件出台前,现将该文件有效期顺延,顺延至新文件出台前。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6日
相关文件
物业
关于《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延长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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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5
16:05
来源:
各县(市)、区发改局、住建局,市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鉴于《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石发改经费【2017】557号)文件实施5年有效期已满,经研究决定在新的调整政策文件出台前,现将该文件有效期顺延,顺延至新文件出台前。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