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医疗废物处置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河北省定价目录》等政策要求,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
《关于我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所提意见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提出。
公开征集意见期限:即日起至4月23日止。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216号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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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