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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石家庄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补充征集石家庄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30
来源:高技术产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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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转变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工作效能,我办将在现有的石家庄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库基础上,补充征集入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职责
入库专家根据工作需要,受邀参与以下工作:
(一)高新技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课题咨询论证。
(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和应用示范项目竣工验收专家评审。
(三)高新技术成果落地奖专家评审。
(四)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专项项目评审。
二、专业领域
(一)产业领域:新一代电子信息(空天信息、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现代通信、新型显示、能源电子、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
(二)经济领域:财会、技术经济。
三、专家条件
专家入库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客观公正,信誉良好,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无违纪违法等记录;
2.身体健康,有充沛的时间和精力完成专家的各项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人才计划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骨干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从事研究开发或专业管理工作,有较好的综合分析、评价和表达能力。
(二)专业条件
入库专家除需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技术专家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学历教育专业及从事工作要与申报领域相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发展的技术水平和总体情况,能够较好地把握相关政策,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
2.经济领域专家应为来自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具有技术经济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四、征集对象
主要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征集。
五、报名要求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专家,于2023年12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我办电子邮箱sjzfzggwgjsc@126.com。
(一)《石家庄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申请表》(扫描件)、《申报石家庄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库人员信息表》(Excel文件)。
(二)个人身份证明、职称证明、最高学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三)学术、科研、专业成就的证明资料。
(四)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适用于财务专家)。
联 系 人:李 聪 0311-86687571
附件:
石家庄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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