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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
民生采暖型燃煤背压机组容量电价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0
来源:工农业产品价格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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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各有关燃煤发电企业:
现将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民生采暖型燃煤背压机组容量电价政策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5〕110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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