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扎实有效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调度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在生态文明领导小组领导下,不定期召开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协调解决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存在问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二、成员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改革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等27个单位组成,牵头单位为市发展改革委。
三、参加人员
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协调机制成员及联络人如有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牵头单位确定予以调整。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负责领域内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对职责范围内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二)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开展,确保各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按照《石家庄市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和2021年重点工作计划》职责分工,每月28日前将进展情况上报牵头单位,牵头单位汇总后下发通报。首次报送时间2021年1月28日之前,将部门分管领导及联络人姓名、职务、手机号一并报送(huanzichu@163.com)。
(四)遇到多部门共性问题,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部分成员会议,予以协调解决。
(联系人:宁立彬 86689158 )
石家庄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