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多措并举,协同推进,在污染防治、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布局,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生态系统提升、资源节约、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新成效。现将上半年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持之以恒打好蓝天保卫战。科学应对臭氧污染,加快推进涉VOCS治理,400个省定VOCS治理项目已全部完成。通过加强货车环保达标查验,强化重点用车单位监管,加强路检路查,深入开展入户检查,不断加大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力度。市住建部门组成4个督导组,出动人员120人次,检查工地400个,移交督导单24个,执法建议书16个,建议处罚155万元;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938人次,检查建筑工地7153个次,限期整改418个,停工整改69个,移交处罚97起,落实处罚244.8万元,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有较大提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共计出动清扫车2万余台班,洒水车1.68万余台班,养护工17.8万余人次,较好地完成了道路扬尘防治任务。渣土运输车辆管理进一步规范,104家运输企业、1763台车辆办理《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做到底数清、目标明;累计出动检查人员37687余人,出动执法车辆11220辆,行政处罚1347件,处罚金额399.5万元。
(二)持之以恒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全市纳入考核的国省考断面,除磁河段家庄、午河韩村断流外,其余全部达到省定目标要求。在河流治理上,共开展联合执法950次,出动执法人员7606人次,出动警力852人次,查处河道非法采砂(行政)案件15起,罚款54.6万元。对完成整治的6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进行“回头看”,未出现反弹,未发现新增黑臭水体。
(三)持之以恒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地转用征收环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共受理审查38个批次用途为“一住两公”土地转用征收卷宗,全部按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印发《石家庄市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指导11个县(市、区)制定县级工作方案,并按照省厅环保总站《关于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现场踏勘核实的通知》要求,全部完成了动态调整现场踏勘核实工作。强化土壤环评工作,对于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不予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事项;对建设用地涉及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未达到规划用途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通过环评技术评估和审批。
二、坚定不移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布局
(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完成《石家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编制,并由省政府呈报国务院。各县(市、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晋州市、平山县两个省级村级片区试点规划已完成阶段性规划成果。
(二)绿色城镇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在海绵城市建设方面,建成区100.5平方公里(占建成区面积35%)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在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指导子牙河流域各污水处理厂开展了提标改造工程,已全部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组织实施滹沱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33万吨/日。在绿色社区创建上,已按照省、市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要求,圆满完成绿色社区三年创建工作。在森林城市创建上,藁城区、行唐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已通过市级评审报省林草局待评。在园林城市创建上,百公里环城绿道建设任务已完成10公里,对911项园林类问题进行了整治(上级交办整治项目40项),累计提升绿地153亩,9块空闲地块整治任务已完成8块,开放草坪903块、171.84万平方米,21座高品质公园已建成12座,井陉矿区被省政府授予河北省生态园林城区称号,实现了省级生态园林城“零突破”,高邑县通过了省住建厅组织的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三)全面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农村厕所改造提升工作稳步推进,市级和18个县(市、区)监管平台已建设完成,实现了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积极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全市完成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实验、中微量元素实验、肥料校正实验、经济作物“2+X”实验等田间实验15个,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462万亩次,配方施肥用量(折纯)7.92万吨,配方施肥面积440万亩,“三新”配套升级版推广面积5.04万亩,有机肥(堆肥+商品有机肥)施用面积59.3万亩,缓释肥施用面积58万亩,其他新型肥料施用面积21.9万亩。在废旧农膜回收示范方面,召开全市工作调度会,分配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任务。省下达我市100个村庄绿化提升和15个森林乡村创建任务,现已完成村庄绿化1.29万亩。完成2023年新创建美丽庭院6万户、精品庭院2.4万户的目标任务,累计创建美丽庭院1007722户(占农村常住户74%)、精品庭院244078户(占农村常住户18%),共命名市级“最美家庭”139户,市级“最美绿色家庭”53户,4户家庭荣获全国“最美家庭”、10户家庭荣获河北省“最美家庭”。全市抽检散煤178个批次,提前完成了主体全覆盖目标,发现不合格散煤5个批次,查扣不合格散煤200吨,罚没款21.3万元。省土领办交办的13个农村黑臭水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治。
三、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一)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按照《石家庄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要求,相关部门编制印发《石家庄市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石家庄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石家庄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已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待市委审议通过后,将以市政府名义印发。
(二)深度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不断加大工业技术改造投资支持力度,安排2023年度市级工业转型升级(技改)专项资金4008万元,组织推荐省重点工业和技改项目555项,总投资1841.5亿元。
(三)有序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印发《关于下达省2022年-2025年煤电行业“先立后改”淘汰落后产能涉及石家庄市目标任务的通知》,就如期拆除赵州热电2号机组(2023年12月底前)和机组拆除后验收事宜提出了明确要求。良村热电1号机组供热首站增容提升改造项目已列入河北省2023年煤电升级改造计划,拟于9月底前开工建设,12月底前完工。5个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县目前已完成70.77万千瓦,投资25.7亿元,井陉龙凤山等3个抽水蓄能电站已呈报国家发改委,申请列入国家规划“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清单。
(四)积极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我市申报的国家第四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石家庄打造京津冀内陆物流中枢的‘一核驱动、多点支撑、内外联运、点轴辐射’集装箱公铁海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成功入围国家第四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名单。上半年全市推广新能源车30011辆。
四、努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一)科学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完成营造林120.6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3.8万亩,封山育林23.2万亩,退化林修复10.5万亩,森林抚育73.1万亩),占年度任务112.6万亩的107.1%。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市级累计开展巡林118次,县级累计开展巡林2168次,实现了春防期间“零火灾”,圆满完成了森林草原防火的目标任务。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72.45平方公里。
(二)大力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农业灌溉水源置换投资完成率55.89%,自备井关停293眼,河道生态补水6.2亿立方米。
(三)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制定《石家庄市耕地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石家庄市2023年耕地保护工作要点》《石家庄市耕地保护重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指导各县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各项任务,守牢耕地红线,我市2022年变更调查初步成果耕地面积为653.75万亩,比2020年649.41万亩增加了4.34万亩,实现了耕地面积净增加。
五、全面加强资源节约
(一)加强能源节约高效利用。共审批8个项目节能审查报告、转报7个项目节能审查报告。经省工信厅评审,33家单位拟被评选为2023年河北省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推荐名单。累计竣工被动房项目17个,总建筑面积54.45万平方米,在建被动房项目46个,总建筑面积233.5万平方米,累计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近300万平方米,规模居全省首位,在建被动房面积全省领先;“中德被动式低能耗示范房”完成全国首例降碳项目交易,住建领域降碳产品价值实现“零”突破。
(二)加强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共计下达计划用水指标总量28.45亿立方米,全市万元GDP用水量46.45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2.63立方米。完成平山县、灵寿县、赵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现场复核及水利部整体复核工作,高邑县、无极县、赞皇县积极开展2023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建成节水型工业企业125个,节水标杆10家,54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节水型企业,敬业集团成功入选国家钢铁行业水效领跑者和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试点。在农业节水方面,重点在地下水超采区开展高耗水作物与耐旱作物轮作,持续推广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大力应用冬小麦抗旱节水品种,春季麦田浇水控制在2次以内。在工业节水方面,对重点用水行业年取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建立了工作台账。2023年全市计划完成供水老旧管网更新改造65.736公里,已完成43.512公里。污水资源化利用率不断提升,水投集团污水处理量14962.47万吨,再生水回用量7262.39万吨,再生水回用率达到48.54%。
(三)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5万亩,闲置土地785亩。自然资源部认定我市藁城区、高邑县、井陉县为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示范期为2023年-2025年。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成布设再生资源回收站1526个,在市内主城区和部分县城投放智能回收设备832台、分类回收银行15个、可回收环保小屋29个、流动回收点10个,前端回收网点实现全覆盖;建设分拣中心13个、集散交易中心3个;我市废金属、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主要再生资源品种回收量达到50万吨左右。对标“无废城市”创建标准,积极推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推荐1家企业申报河北省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目前正在组织开展第四批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工作。新增1家、注销2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共回收报废机动车27809辆。83个街镇、740个社区、5089个居民小区、2900余家公共机构、542万余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6.31%,鹿泉区荣获全省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竞选第一名。
六、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一)积极开展全民低碳教育。在鹿泉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基地举行了全市公共机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及垃圾分类科普教育活动,石家庄日报社、石家庄电视台、石家庄882新闻热线等媒体记者在活动现场进行了跟踪采访。围绕“珍爱地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主题,积极开展第54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组织了“告白地球”“低碳骑行”“环保电影展映”等精彩纷呈、趣味盎然的游戏主题互动活动。圆满完成了以“节能降碳,你我同行”为主题的河北省暨石家庄市2023年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展示了我市“十一五”以来的节能工作成果,在省、市相关电视台进行了播放,并利用多种媒介进行了广泛宣传。第45个植树节在灵寿县举行了“振兴绿色乡村 助力双碳未来”第二届“万亿城市 青年建功·健康地球村”公益植树启动仪式,有效提升广大民众的环保意识。
(二)大力推广绿色生活方式。严格落实“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节约型机关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发布《石家庄市绿色家庭创建倡议书》,引导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绿色家庭”创建活动,树立保护环境家庭有责的大局意识。积极引导大中型商场、超市等坚决落实禁塑要求,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塑料袋,不断加大商场的节能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力度,扩大绿色产品销售,促进绿色消费,提供绿色服务,引领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在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中,省级卫生县已实现市域全覆盖,新乐市、正定县、高邑县已全面做好国家卫生县复审准备工作,晋州市、井陉县、元氏县、赵县创建国家卫生县申请已通过市级评估,并向省爱卫办提交了推荐报告。
希望各县(市、区)政府、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石家庄市2023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责任分工,锚定年度任务目标不放松,攻坚克难,再接再厉,确保圆满完成2023年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石家庄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