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0154号提案的答复
第四次会议第0154号提案的答复
王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石家庄市凝神聚力,把重点发展生物医药产业,作为推动省会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和重要抓手,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率先突破的若干措施》等相关政策,市委专门成立了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领导小组,由书记担任组长,提出全力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为生物医药产业实现裂变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研究出台《关于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率先突破的若干措施》,市财政累计完成政府出资38亿元,用于支持培育和引进领军企业、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和重大项目。在主导产业发展基金方面,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积极争取省产业基金跟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在主导产业专项资金方面,以奖励、贴息、补助等方式,重点支持现有企业技术研发、技术改造、创新药研发及产业化、重大创新载体、国家重大专项等,2021年以来累计兑现生物医药产业奖补资金2.9亿元。
二、激励企业创新发展
落实市政府《石家庄市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十条政策》,2023年兑现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平台奖补资金1200万元,用于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产业技术研究院奖励,支持企业创新体系建设。贯彻国家和省发改委先后印发产业创新中心工作指引,鼓励支持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我市充分利用省会资源优势,通过市场化运营的方式,市县共建创新中心,为产业搭建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投资孵化等公共服务平台。印发了《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攻坚行动方案》,集中力量开展入企帮扶,全市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增速达到24.97%,增速超过全国及全省平均水平,R&D经费投入强度比上年度提高0.28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52个百分点。
三、优化产业发展生态
在打造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方面,做强做优高新区、经开区、栾城区、赵县、晋州市等五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引进项目优先布局。相关县区成立专业招商机构,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搭建高端发展平台,优化产业布局,形成链条完整、融合发展的良好生态。在保障产业建设用地需求方面,我市优先保障产业新建项目建设用地,县区不能满足用地指标的,市级统筹解决。同时,开展“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标准地”是指带着建设规划、能耗、环境、投资强度、亩产税收等一系列标准,进行出让的建设用地,企业拿地后通过“一窗受理”即可开工;“承诺制”是指按“标准地”拿地,同步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和环评、能评等中介事项,并对设计审批事项作出承诺,审批部门容缺受理。在实行项目建设手续代办制方面,市县两级均成立项目建设服务团队,对项目开工前审批、施工期间保障、竣工后验收,实行全程代办,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无偿服务。
四、培育行业优势企业
抓住我市获评国家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的重大机遇,按照规上工业中小企业“应改尽改”、规下工业中小企业“愿改尽改”原则,加速推动全市生物医药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企业争创“小灯塔”标杆示范、数字化车间及智能工厂,鼓励企业上云用云。持续关注石药集团“灯塔工厂”和神威药业集团“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工作。前瞻布局面向未来最有潜力和发展前景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塑生物制造的产业生态和未来发展格局,不断拓展产业业应用场景。
五、支持国际认证和产品国际化
注重生物医药产业市场培育和政策支持,支持生物医药产品认证和国际化,着力做好生物医药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奖励认定。鼓励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对通过美国、欧盟、世卫组织国际认证之一的药品,通过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医疗器械产品,每个品种奖励100万元。对通过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品种,每个品种奖励100万元。自2021年以来已完成了四次奖励工作,奖励金额合计6900万元。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