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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石家庄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0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24
来源: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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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创新思路、提升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改革亮点频出、成效明显。在全省率先颁布实施《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审批事项100%网上可办,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双盲”评审、区域评估成果共享改革,重磅推出15条人才新政,创新推行“石监码”、实现市场主体赋码全覆盖,探索建立“石i民”“石i企”政务服务平台等,积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2023年我市获评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第1名,蝉联“全国最佳引才城市”,成功入选国家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AI智能审批等10项改革举措被央视《城市营商环境创新报告》收录,全国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我市在所有省会城市中位列第2名。
二、代表反馈问题的当前进展情况
您提出的在切实提升服务企业能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维护公平规范的监督环境等方面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建议,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出的“存在涉企服务项目办理流程不清晰等问题”“执法体系建设需进一步完善,需解决执行难等问题”,“执法检查终多头检查、检查重复、以罚代管等问题依然存在”等问题也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现将您提出建议和问题的我市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提升服务企业能力
我市紧紧围绕“营造走在全国最前列营商环境”目标,对标全国一流,以政务服务标准化、区域评估成果共享、招投标“双盲”评审、社会信用评价建设“四大工程”为引领,着力营造更高水平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一是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建立政务服务效能常态化提升机制,制定了《优化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大综窗“无差别受理”运行机制等12项具体举措,深化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一证多址”改革,基本实现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全覆盖。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对全市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编制权责清单等14类清单目录,在网站、政务大厅进行公示,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构建4大类24项审批业务基础标准体系,制定677项内部标准,编制130项高频事项标准化服务指南,实现“事项有流程、审批有控制、岗位有标准、办事有规范”。三是压减项目审批办理时间。在承诺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16%以内、审批效率居全国第一方阵基础上,对标深圳、上海一流城市,持续压减审批时限。四是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好办”改革。推动“实现一体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政务服务”,主动顺应群众需求,强化数字赋能,提升网上服务能力,所有审批事项实现100%全流程网办。扩展“智能审批”应用场景,全省率先开展企业开办、食品经营许可等13个事项智能审批,审批结果“立等可取”,大幅提升了审批便捷度。其中,“企业开办智能审批”被省政务服务办在全省推广。
(二)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
我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强化执法监督力度,促进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一是巩固提升三项制度落实质量。以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为抓手,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创新丰富监督举措,实行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网上巡查和案卷评查,增强执法透明度和执法规范化水平,为我市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每季度开展行政执法公示网上巡查,近2年来,累计巡查各类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信息6万余条;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方法开展案卷评查,每年抽查评查执法案卷200余本;强化优秀案卷培育意识,发挥优秀案卷规范和指导执法的实践价值,推动行政执法公示规范化和行政执法案卷标准化。二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温度提升。为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自2022年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省《关于制定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不断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将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非强制手段融入到执法全过程,着力实现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最终形成涉及28个部门包含443项的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事项清单,并全部在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三是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为深入整治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以罚代管等影响我市营商环境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聚焦执法领域影响营商环境“五类突出问题”,通过“五查五看五纠正”,采取明察暗访、案卷评查、企业座谈、调研走访、设立专门投诉举报渠道等多种形式,收集有关问题和线索,全面抓好执法领域影响营商环境“五类突出问题”的整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开展专项治理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围绕行政执法“六个方面的问题”,明确了全面加强培训考核、严密组织案卷评查、巩固深化三项制度、严密组织罚款事项清理、切实规范监控设备、积极拓展监督渠道、深入开展明察暗访、持续加大惩处力度和扎实开展评议评价等9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全面搜集执法领域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查实一起、追责一起,倒逼行政机关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维护公平规范的监督环境
我市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实施意见》,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基础上,加快推动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了对企业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措施落实,及时对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实施的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事项清单进行汇总,并通过石家庄市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让一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的具体要求、适用情形,建立健全首次违法登记确认制度,确保已制定的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依法有效实施。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加强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监管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虽然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与先进城市相比,在对营商环境思想认识上有待提升,创新举措思路不多,服务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的意识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下一步,石家庄将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不断解放思想、奋发进取,持续对标国内先进城市、最佳实践,加大改革攻坚力度,着力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营造走在全国最前列的营商环境。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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