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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石家庄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39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01
来源: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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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志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创新思路、提升举措,各项改革亮点频出、成效明显。在全省率先颁布实施《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审批事项100%网上可办,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双盲”评审、区域评估成果共享改革,重磅推出15条人才新政,创新推行“石监码”、实现市场主体赋码全覆盖,探索建立“石i民”“石i企”政务服务平台等,积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2023年我市获评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第1名,蝉联“全国最佳引才城市”,成功入选国家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AI智能审批等10项改革举措被央视《城市营商环境创新报告》收录,全国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我市在所有省会城市中位列第2名。
二、代表反馈问题的当前进展情况
您提出第三方收费过高等问题,经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现答复如下:
我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相继印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石家庄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等政策文件,加强信息披露,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有力支持了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多领域的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二是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围绕“全省第一、全国一流”的目标,对标全国先进城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全面免除投标保证金、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水平等6项提升举措,推动我市政府购买服务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是打击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加强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税费优惠政策宣传,通过举办减税降费政策培训、开展优惠政策宣传月活动、利用政府网站发布政策等方式,加大优惠政策宣传讲解,确保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2023年全市落实新增税费优惠123.7亿元,减轻企业负担,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五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建立政务服务效能常态化提升机制,制定了《优化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大综窗“无差别受理”运行机制等12项具体举措,深化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对全市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编制权责清单等14类清单目录,在网站、政务大厅进行公示,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构建4大类24项审批业务基础标准体系,制定677项内部标准,编制130项高频事项标准化服务指南,实现“事项有流程、审批有控制、岗位有标准、办事有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虽然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与先进城市相比,在对营商环境思想认识上有待提升,创新举措思路不多,服务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的意识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下一步,石家庄将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不断解放思想、奋发进取,持续对标国内先进城市、最佳实践,加大改革攻坚力度,着力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营造走在全国最前列的营商环境。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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