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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50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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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鑫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实体经济加大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石家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举措,不断解放思想、奋发进取,自我加压、真抓实干,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大力推动民营经济、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先后出台多项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政策,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态势,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以扎实有效的工作稳住了经济增长的基本面。
强化政策支撑,激发市场活力
市委、市政府全面创新工作模式,突出目标导向,精准服务企业,全力打造政策稳定、竞争公平、服务高效、成本优惠的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若干措施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发展良好氛围。制定出台29条《石家庄市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不断增强民间投资意愿和能力。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修订完善《石家庄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支持鼓励企业创新,2023年授予我市34家企业石家庄市瞪羚企业奖牌,并对其中27家企业予以奖励扶持。实施“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借助全社会力量集中攻克“卡脖子”技术难题,2023年对11个市级重点产业和12个县域特色产业“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予以立项和支持。印发《县域特色产业集群2023年提质跃升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45家企业获评2023年度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数量省内居首。
二是积极促进融资。出台《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投放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鼓励引导银行机构通过河北省金融服务平台以线上审批形式为企业提供无抵质押条件的单户1000万元及以下的信用贷款。制定《石家庄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指导评价办法》,通过对银行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信贷投放总体情况、服务重要领域情况、提升普惠领域金融服务情况、优化融资供给结构情况、人民币跨境使用总体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并加以运用,从而激发各银行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内在动力。印发《石家庄市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市级财政出资设立总规模2亿元的贷款风险资金池,补偿银行在支持小微企业过程中发生的贷款损失,鼓励驻石银行机构“敢贷”“愿贷”,更好地为我市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贷款融资服务。鼓励驻石银行机构积极设立“石家庄人才贷”,专为持有我市人才绿卡A卡、B卡的人才创业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及各类信用贷款,并对给予持卡人才创业企业实施贷款的商业银行给予奖励,实现政策激励的最大效应。
三是加强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以国家已明确的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项目专项为重点,帮助企业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共计1.55亿元。2023年下半年再次帮助企业申报10个项目申请国家资金支持,拟争取7.1亿元国家项目资金支持,以此助力我市实体经济发展。出台《关于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率先突破的若干措施》和相关实施细则,设立了200亿元主导产业发展基金、每年10亿元产业发展资金,用真金白银鼓励企业创新发展。落实好主导产业和“金融十条”奖补项目,2023年落实四大产业专精特新企业奖补资金2905万元,专精特新企业贴息2734.2万元,并为11家省专精特新骨干企业争取省级1100万元资金支持。2023年发放上年度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奖励和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奖励合计2722.4万元,有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二、推行机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简化办事流程。积极推行“上网、便民、减时”,审批事项100%网上可办,711项审批事项总承诺时限由原来的15454天压缩至2455天,勘验事项时限由937天减至211天,超过76%的审批事项办理时限优于同类省会城市,审批效率跻身全国第一方阵。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点堵点,将“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作为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重要工作,着力破除部门和层级间壁垒,为企业群众提供集成套餐服务,目前,已上线“一件事”套餐90个,大幅压减了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和跑动次数,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群众的办事便利度。
二是落实减免缓降。按照国家现行税收管理体制,税收政策由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根据授权作出规定,省级及省以下税务机关负责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我市虽无权出台任何政策,但已将企业代表的建言献策和纾困诉求逐级向上级部门反映,共同推动完善惠企政策。目前我市已成立石家庄市税务局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大对科技创新和制造业企业的支持力度的要求,自2023年8月份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税费优惠退减免缓降70个文件144项政策,相关工作在平稳高效推进中。
三是强化法治保障。《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3年5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是我省首部市级层面法规制度,用法治为企业保驾护航。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理念,制定轻微违法包容免罚事项443项,备案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20项。推行商事诉讼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3年全市办理反不正当竞争案件29件,结案29件,罚没款总额591.876万元,有力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加强典型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深入组织政策宣传。以“石家庄市营商环境日”(每年的9月29日)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各部门集中宣传本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惠企利民新政策、新举措等,邀请企业家代表现场观摩,着力让社会各界实实在在感受到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及招商引资的新变化、新作为、新形象。积极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我市全年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56家,总数达到908家,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10家,总数达到74家,均居全省首位,极大鼓舞了企业创新发展的信心。开展公益服务,2023年组织开展职业经理人辅导培育会2次,培育职业经理人860人,开展“百场万家”等公益服务活动20余次,积极响应国家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融入新时代推动经济建设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持续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坚定跟党走的信念。
二是着力推广典型经验。依托《石家庄新闻》《民生关注》《新闻882》及无线石家庄客户端、燕赵名城网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报道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典型经验、优秀民营企业家事迹,市广播电视台2023年累计刊发民营经济的各类稿件250多篇,营造浓郁舆论氛围,展现民营企业家良好风貌。同时,积极推动企业在省级媒体展示良好形象。
三是完善信用奖惩机制。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统筹使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市场化信用评价结果。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对信用良好的行政相对人实施“容缺受理”、“加速办理”等便利服务措施。持续深化“诚信燕赵行”和省会高质量发展信用领跑行动,广泛开展诚信建设进企业诚信宣传活动,优化信用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的衔接配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壮大,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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