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407号提案的答复
第五次会议第0407号提案的答复
刘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建设共享型平台助力中小型制造业企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
石家庄市是华北地区重要的工业城市,“一五”时期奠定了石家庄工业基础,形成了钢铁、石化、建材、纺织、医药、装备制造、食品等门类较齐全的工业体系,确立了以生物医药、新一代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商贸物流、现代食品为主的五大主导产业,截至2025年5月,石家庄市规上工业企业2627家,较2020年增加805家,增幅44.2%。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的若干措施(试行)》中针对高端创新平台建设,我市发布了相应奖补措施,对国家级科研院所整体搬迁或来石家庄建立分支机构的,在争取省政策支持基础上,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际知名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与我市共建的联合创新机构,连续5年每年给予200万元运行经费,同时每年享受最高5000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对在国外建立研发中心或国际联合实验室的单位,给予最高50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
关于制造平台、科研平台建设事宜,应由工信、科技部门解答。目前,我委掌握部分我市中试基地相关信息,与您所提的平台建设有互通之处。当前,我市有中试基地16个,包函医药、食品、工程、电子信息、化工、钢铁、装备制造7个领域。以政府为主导的平台建设事宜,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
二、下步计划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民营经济促进法》。《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明确了民营经济法律地位。我们将扎实做好《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实施工作。全面实施法律规定,增强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开展工作,支持帮助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二是加大企业帮扶力度。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加快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培育和申报,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落实国家、省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等向民营企业公平开放。用足用好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等政策工具,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
三是加强政企常态化沟通对接。发挥各级各类政企沟通机制作用,主动靠前服务企业发展。持续落实企业家、市民恳谈会制度,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接听12345热线活动。发挥市级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凝聚工作合力,定期会商研判,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托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