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石家庄市十四届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第0262号提案的答复
第六次会议第0262号提案的答复
郝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小区地下车库充电推行阶梯电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的有关要求,我市转发了《河北省发改委关于电动汽车充换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石发改价格〔2022〕653号),并在石家庄市发改委网站进行了公示。同时规定,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中非盈利的个人用户,电动汽车充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电价(0.5362元/度),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可自愿选择峰谷电价(峰段08:00--22:00 电价0.57元/度,谷段22:00--08:00 电价 0.31元/度);盈利性质的商业用户执行相应电压等级的一般工商业电价,可自愿选择峰谷电价,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