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1
来源:收费和公用事业价格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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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重新核定殡葬延伸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函》收悉。根据《河北省定价目录》《河北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冀发改公价规〔2023〕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5〕727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批准,现就石家庄市殡仪服务中心殡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商品)及收费标准有关规定规范如下:
一、基本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遗体存放(含冷藏)、遗体火化和骨灰寄存,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5〕716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表一)。殡葬延伸服务项目包括告别厅、守灵室、遗体整容、遗体防腐,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按附表二规定标准执行。
二、石家庄市殡仪服务中心严格执行石家庄市民政局、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实行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石民政〔2025〕32号)的文件要求,落实惠民政策。
三、请你局切实履行指导监督职责,认真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督促石家庄市殡仪服务中心落实文件要求,严禁擅自拆分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本标准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关于重新规范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石发改收费〔2016〕288号)、《关于<关于重新规范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延长有效期的通知》(石发改收费〔2021〕167号)同时废止。
附件:1.石家庄市殡仪服务中心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2.石家庄市殡仪服务中心殡葬延伸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石家庄市财政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