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科
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规办法草案。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修订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安排中央、省预算内补助我市资金的建设项目和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年度市级政府投资和市级重点项目资本金配置计划。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按规定权限对投资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负责建设项目的谋划、争取和协调,拟订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及时掌握了解项目信息,提出相关建议;负责收集国家有关部委、商务办事机构、科研单位等重要政策、经济信息,提出对策建议等。负责起草重要文件,组织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研究;负责开展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