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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四监管周期
河北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29
来源:工农业产品价格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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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石家庄供电公司,各有关市场主体:
现将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四监管周期河北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6〕691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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