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国家发改委 | 省政府 | 省发改委 | 市政府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支持新一代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
率先突破的若干措施》相关实施细则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07-16
来源:高技术产业科
【字体: 】    打印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率先突破的若干措施》(石办字〔2024〕27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确保《若干措施》落地落实,市发改委会同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牵头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率先突破的若干措施》相关实施细则。市发改委起草了7个实施细则,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起草了2个、2个、1个实施细则。按照规范性文件起草要求,各牵头单位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性审查、集体研究,市发改委汇总后形成了《关于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率先突破的若干措施》相关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关于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率先突破的若干措施》相关实施细则共12个。
(一)细则1《鼓励和支持创新体系建设奖励实施细则》,对应落实《若干措施》第2条“鼓励和支持创新体系建设”中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内容,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执行。
(二)细则2《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奖励实施细则》,对应落实《若干措施》第2条“鼓励和支持创新体系建设”中的“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内容,由市科技局负责执行。
(三)细则3《支持产业集聚发展奖励实施细则》,对应落实《若干措施》第3条“推动产业绿色集聚发展”中的“产业集聚发展”,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执行。
(四)细则4《支持创建绿色工厂 (工业园区)奖励实施细则》,对应落实《若干措施》第3条“推动产业绿色集聚发展”中的“产业绿色发展”,由市工信局负责执行。
(五)细则5《生物医药研发及产业化奖励实施细则》,对应落实《若干措施》第4条“鼓励生物医药研发及产业化”内容,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执行。
(六)细则6《生物医药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奖励实施细则》,对应落实《若干措施》第5条“鼓励生物医药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内容,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负责执行。
(七)细则7《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化奖励实施细则》,对应落实《若干措施》第6条“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化”内容,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执行。
(八)细则8《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企业发展实施细则》,对应落实《若干措施》第7条“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企业发展”内容,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执行。
(九)细则9《支持独角兽企业发展奖励实施细则》,对应落实《若干措施》第8条“支持高成长性企业发展”内容,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执行。
(十)细则10《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奖励实施细则》,对应落实《若干措施》第9条“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内容,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执行。
(十一)细则11《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奖补实施细则》,对应落实《若干措施》第10条“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内容,由市工信局负责执行。
(十二)细则12《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补助实施细则》,对应落实《若干措施》第11条“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内容,由市科技局负责执行。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