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现将石家庄市主城区居民用水销售价格调整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听证方案要点、新闻媒体报名方式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4月18日上午9:30
地点:石家庄市亚太大酒店(青园街215号)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消费者:刘素霞、许红霞(新华区);李春霞、郭艳红(桥西区);焦喜儒、姜永全(长安区);王芳、刘意(裕华区);张永红、徐英轲(高新区)
经营方:王阿利(水务集团)、郭利(供水公司)、周明(高新区供水排水公司)
利益相关方:刘阳(金智物业)、胡东文(唯美行物业)
专家:李建平、徐振辞
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何金录(市人大)、马前(市政协)、高建水(市财政局)、张建军(市水务局)、陆红(市民政局)、赵建华(市法制办)、刘金栋(市消协)、侯君明(市总工会)。
三、听证人名单
王振华、李辉彬、齐志增、朱国清、康永利
四、听证方案要点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的意见》(冀政发〔2016〕51号)、《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冀价经费〔2017〕14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函〔2017〕22号)政策规定,提出如下两个听证方案:
方案一:2017-2019年每年等额上调0.48元/立方米。2017年价格为2.98元/立方米、2018年价格为3.46元/立方米、2019年价格为3.94元/立方米。
方案二:2017-2019年每年递增上调。2017-2019年分别上调0.48元/立方米、0.57元/立方米、0.69元/立方米。2017年价格为2.98元/立方米、2018年价格为3.55元/立方米、2019年价格为4.24元/立方米。
特殊群体生活用水实行价格优惠政策:对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生活用水在第一阶梯水量内的,分别凭《石家庄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实行价格优惠政策。2017-2019年各年度基础水价每立方米优惠0.50元。超出第一阶梯水量部分,价格不再优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拟参加听证会的新闻媒体向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报名,报名电话86688334,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4月17日。
参会人员及旁听人员、媒体记者的入场证将在会前发放,持证入场。
为更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17日,市发展改革委将开通征求意见建议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