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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执行《石家庄市区居民阶梯水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4
来源:工农业产品价格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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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四区发改局、城管局,高新区经发局、城管局,有关供水企业:
根据《河北省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的实施意见》(冀发改价格〔2014〕888号)和《石家庄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95号)的要求,经研究,继续执行《石家庄市区居民阶梯水价实施方案》(石价〔2015〕33号)。待省新的《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发布后,按法定程序重新评估并公布执行。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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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
关于继续执行《石家庄市区居民阶梯水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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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1416:50  来源:
市内四区发改局、城管局,高新区经发局、城管局,有关供水企业:
根据《河北省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的实施意见》(冀发改价格〔2014〕888号)和《石家庄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95号)的要求,经研究,继续执行《石家庄市区居民阶梯水价实施方案》(石价〔2015〕33号)。待省新的《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发布后,按法定程序重新评估并公布执行。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