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遴选公告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承上启下的关键攻关期。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进一步提高前期研究和规划编制质量,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对石家庄市“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研究课题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的“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共30项,围绕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重大问题开展研究。申请单位申报时,请仔细阅读《石家庄市“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目录》(详见附件1),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报课题。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
课题申请单位原则上应当是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咨询研究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二)具体要求
1.课题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和申请课题需要,精心组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请。
2.课题申请单位须具有相关课题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近五年承担市级及以上相关研究课题。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研究过程中,课题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
4.课题负责人必须参加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5.本公告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原则上每位课题负责人、成员申报的课题不得超过2个。
6.课题研究承担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归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
四、选聘程序
(一)申报期限
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
(二)资料报送
课题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择课题,如实填写《石家庄市“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申请书》(详见附件2)。申请书须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一式七份),寄送至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科(信封注明“十五五”课题字样),同时提交电子版文件与相关佐证材料至电子邮箱(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十五五”课题字样)。
(三)组织评审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组织专家,从研究的创新性、深入性、可操作性以及课题组的团队实力、工作基础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在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
(四)课题进度要求
遴选结果确定后,课题承担单位与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课题研究协议书。承担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课题开题会正式启动课题研究;一个月内完成课题研究大纲;于2024年11月底前形成课题中期成果,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适时组织“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中期成果汇报会;在中期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研究、修改完善,于2025年1月30日前提交最终成果。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对最终成果组织评审验收,通过验收后办理结题手续(印刷版本、格式规范等要求另行通知)。
(五)研究经费
委托单位给予每个课题一定的研究经费补助。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216号,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科3号楼355室(邮编:050011)
电子邮箱:sjzgh2024@163.com
联系人:袁禄,联系电话:0311-86688246(兼传真)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