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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23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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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委对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编制了市发展改革委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年来,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部门职责,积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我委工作的实际,积极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物价微信服务等多种形式,发挥“12358”价格投诉服务电话作用,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全市经济总体形势、产业协调发展、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发展改革动态、物价及办事服务指南信息,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做到更新门户网站信息及时,为上级领导、社会各界及投资置业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6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发改信息1800余条。制作发布图片信息20余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320余条,其中概况信息7条、政策法规44条、规划总结8条、工作动态178条、行政执法24条、财政财务54条、办事指南7条。主动公开涉及民生的重点领域以及机关内部的信息已向市档案馆、图书馆分别公开165件。通过一楼电子大屏幕,滚动发布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重要工作动态信息23条。编报发改动态59期。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发布信息90条,通过微博发布信息116条。及时办理政府网站政府信箱和公众留言540条,实现了回复率、满意率“两个100%”。着重做好答复企业和群众对价格方面政策文件精神的咨询,接受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建议,受理群众在价格、收费等方面的咨询投诉,严格履行“群众的话热心听,群众的事热情办”的服务宗旨,在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在最短时间内把百姓的急事、难事、愁事办好、办妥,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回应解读情况。“12358”价格回应事件1800多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依申请公开共计32件,全部为信函申请数。
(四)行政复议情况。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数10件。
(五)行政诉讼数量。由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8件,复议或审判机关均作出有利于我委的决定或判决,1件被纠错,其他情形1件。
(六)信用体系建设情况。按照上级指示精神,成立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编制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现正在建设市社会信用信息体系平台。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我委行政管理行为进一步规范,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仍需不断完善,公开的形式仍不够新颖,网站的内容更新频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
三、下步打算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涉及各类行政许可及行政执法事项,除涉及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二)目标任务
按照积极推进,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稳步实施的要求,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使之成为行政机关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到政务公开的内容规范、形式完善、程序严密、工作机制健全。
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科学合理分工,狠抓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任务落实,做好我委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我委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划和指导。建立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建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动政务公开深入开展的整体合力。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按制度办事,逐步实现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保障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和持久开展。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坚持公开原则的确定性与公开步骤的规范性相结合,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与公开形式的多样性相结合,完善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保密审查、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办事公开等制度,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在市统一信息发布平台录入并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同时还要大力创新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加强用理论指导实践,确保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健康有序地开展。
(三)具体举措
(1)注重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及时更新政府政务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和档案馆、图书馆公开政务信息。对我委行政审批工作要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加大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实效。
(2)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2017年度我委将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对各处室的目标管理之中,作为绩效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检查。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本办政务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推进方式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要以最大限度地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服务、管理对象知情、便于监督、管理、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可以根据信息的内容和特点,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逐步规范”的原则。在具体操作中,公开的形式和方法要根据不同的内容,采用下列方式予以公开:
(1)在本委网站完善政务公示栏。将政务公开的基本内容、办事部门和责任人、办事程序、投诉途径在公示栏内公布,方便单位、群众到机关办事,提高办事效率。
(2)会议公开。对于委内事务以及一些向社会公开意义不大的项目,可利用会议的形式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开通报。如每年的经费预算情况、正常的支出情况、干部人事任免情况以及系统内新情况、新动态等。
(3)文件公开。对不需要召开会议的内容,可利用文件形式,向特定人员或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如工作安排和部署、行政执法活动等;
(4)加强形象宣传。结合工作的具体情况,有目的地进行宣传,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
(5)张榜公布。主要用于对内公开,如对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等一些与职工利益关系较大的内容。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