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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来源: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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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委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宏观经济调控部门的重任,以两大产业率先突破优结构,以重大项目建设固根基,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拼搏竞进、真抓实干,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力促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紧紧围绕做强主导产业,主动谋划、积极推进,市发展改革委按照“产业链+基金+创新中心”的项目谋划、培育、招引、落地新模式。1月12日,组织在鹿泉区举办高性能陶瓷集成电路产业链项目路演暨产业园、产业创新中心签约仪式,来自北京、深圳、成都、南京、桂林等地的两院院士、将军、专家和教授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参加活动,整体引进基础材料、芯片设计、陶瓷封装、组件产品、整机设备等全链条,深度融合创新链、资金链、产业链,在鹿泉区建立市电子信息产业创新中心,推动陶瓷集成电路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
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月12日上午,举行了2022年一季度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此次活动在元氏县中益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环卫车项目现场举行,各县(市、区)设分会场,并以云视频连线形式与主会场进行实时互动。全面拉开了我市新的一年坚持“项目为王”、狠抓项目建设、推动省会高质量发展序幕,为做好全年经济工作、实现首季“开门红”提供了强力支撑。
为不断增强我市数字经济竞争力,扶持我市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加快推动我市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市数字经济高质量、集聚化发展。4月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率先突破的若干措施(试行)》《关于支持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做大做强若干措施(试行)》,市发改委牵头开展了2022年上半年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和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奖补资金申报工作。通过严格履行县区推荐、审核认定、专家评审、党组会研究等工作程序,遴选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和企业共27个,6月28日,对拟奖励企业在委网站进行公示。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石家庄市瞪羚企业认定工作,通过县区推荐、材料审查、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环节,择优选出22家企业,7月26日对拟认定为2021年度石家庄市瞪羚企业进行了公示。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河北省从2016年开始连续举办六届全国双创活动周河北分会场活动,已经成为展示河北双创成果、宣传双创成效、展现创客风采、激发双创活力的重要阵地。2022年河北分会场线上开通专题网站、开设云展馆,通过虚拟现实和多媒体互动手段全方位展示河北创新创业成效亮点和创客风采,为公众提供伴随式、沉浸式体验。河北分会场网站将常年开放,相关专栏将持续更新,增添主题赛事、项目路演、创业辅导等后续阶段重点活动,为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不间断式的双创服务,打造永不落幕的双创平台。9月15日,委网站对2022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河北分会场网站上线开通情况进行了刊发。
以委门户网站为主渠道向社会发布价格动态,建立重要民生商品“价比三家”晒价平台,确定多家大型商超、集贸市场和连锁药店为定点采价单位,选取食品、日用品、药品三大类商品225个品种、1500多个数据汇总形成全市价格动态周报,以委门户网站发布价格动态47期、价格行情94期,发布“晒价”112期,信息12.8万余条,提升价格信息发布的服务效应,增加价格透明度,及时引导了市场预期和理性消费。
共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90件,均已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100%,走访率100%,满意率100%。对属于我委主办完成的建议、提案已按要求在委网站进行了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共受理依申请公开83件,均按规定时限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审查制度,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把门户网站发布关,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公开发布的文件要求明确标注“主动公开”属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全年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2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3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18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437条,回复网民留言390条,办结390条,答复处理率100%,互动情况良好。微博发布信息133条,关注809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59条,关注2548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完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强化工作监督指导,加强跟踪督办。定期认真组织对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发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

规范性文件

9

19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1

2

0

0

0

0

8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9

2

 0

0

 0

6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1

2

0

0

0

0

8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委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科室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
2023年,我委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围绕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发展改革问题,强化信息公开和解读回应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委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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