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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宣传活动的通知
石发改价格〔2024〕416号
发布时间:2024-06-05
来源:工农业产品价格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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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石家庄供电分公司:
为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根据领导指示,决定在县(市、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4年6月5日-30日
二、活动方式
(一)开展入户宣传。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电网企业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在本辖区内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区域开展专题宣传周活动。通过入户发放政策宣传册、明白卡,精准宣传推送,全面准确解读电价政策,回应社会关切。
(二)开展线上宣传。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可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组织通信运营商采取向所有用户发送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公益短信等方式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电网企业充分运用网上国网APP、公众号等增加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滚动推送频率,各营业网点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政策解读。
(三)开展媒体宣传。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可充分利用本地电视台、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介对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进行专题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强化舆论引导。
三、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所有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知晓政策,引导转供电主体自觉规范转供电行为。对不执行电价政策的转供电主体,鼓励终端用户通过12315举报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对于拒不执行政策的负面典型,要进行提醒告诫、约谈、媒体曝光。有关宣传情况及成效于7月20日前,上报市发改委邮箱jgc86689418@163.com。7月21日-31日,市发改委将对部分县(市、区)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宣传情况进行抽查。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5日
相关文件
供电
关于集中开展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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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517:59  来源:
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石家庄供电分公司:
为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根据领导指示,决定在县(市、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4年6月5日-30日
二、活动方式
(一)开展入户宣传。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电网企业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在本辖区内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区域开展专题宣传周活动。通过入户发放政策宣传册、明白卡,精准宣传推送,全面准确解读电价政策,回应社会关切。
(二)开展线上宣传。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可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组织通信运营商采取向所有用户发送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公益短信等方式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电网企业充分运用网上国网APP、公众号等增加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滚动推送频率,各营业网点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政策解读。
(三)开展媒体宣传。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可充分利用本地电视台、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介对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进行专题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强化舆论引导。
三、相关要求
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所有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知晓政策,引导转供电主体自觉规范转供电行为。对不执行电价政策的转供电主体,鼓励终端用户通过12315举报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对于拒不执行政策的负面典型,要进行提醒告诫、约谈、媒体曝光。有关宣传情况及成效于7月20日前,上报市发改委邮箱jgc86689418@163.com。7月21日-31日,市发改委将对部分县(市、区)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宣传情况进行抽查。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