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4〕395号)《河北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冀发改公价〔2023〕6号)和《关于放开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3〕1083号)文件精神,《石家庄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政办发〔2023〕2号)需调整城镇垃圾概念及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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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