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交警大队、住建局、交通局: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制定的《关于明确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石发改经费[2018]1041号)试行期满一年,通过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现执行的《关于明确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进行了评估,根据调研结果及评估报告,经研究决定:效期延长3年,期间如有政策调整,从其执行。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