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我市车用天然气企业于2022年5月20日上调压缩气母站出站价格,终端销售价格将突破每立方米4.5元。根据《关于调整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延长有效期的通知(石发改收费【2021】635号)文件精神,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启动车用天燃气价格和客运出租车燃料附加费联动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5月20日起,市区客运出租车计程计价设备上每乘次加收0.5元燃料附加费,此次加收燃料附加费不包含现运营的新能源纯电客运出租汽车。
二、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相关部门和行业调整计价器的过渡期为30天,在此期间,出租车计程计价设备未完成调试的,可直接加收每乘次0.5元的燃料附加费。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