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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明确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
延长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2
来源:收费和公用事业价格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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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改局、交警大队、住建局、交通局:
鉴于
《关于印发关于明确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延长有效期的通知》(石发改收费〔2020〕513号)
文件实施3年有效期已满,经研究决定继续执行该文件,有效期3年。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相关文件
交通
关于《关于明确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
延长有效期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11-02
16:18
来源:
各县(市、区)发改局、交警大队、住建局、交通局:
鉴于
《关于印发关于明确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延长有效期的通知》(石发改收费〔2020〕513号)
文件实施3年有效期已满,经研究决定继续执行该文件,有效期3年。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