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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市区公共汽车客运票价管理的通知》延长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10
来源:收费和公用事业价格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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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规范市区公共汽车客运票价管理延长有限期的通知》(石发改收费〔2022〕230号)到期,根据你单位提供的运营数据和情况说明,经研究决定将该文件的有效期延长3年,有效期满3个月前,由你单位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核定收费标准。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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