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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应急管理局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申报紧急征调应急物资协议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4
来源:仓储和物资储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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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健全我市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我市自然灾害应对处置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前期签订的紧急征调应急救灾物资协议单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签订范围,增加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地震应急救灾等紧急征调应急物资协议单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引导生产、销售单位扛起应急物资储备社会责任,积极开展产能和协议储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发生时,实行先调拨后结算,由企业将紧急征调应急物资按应急救灾的要求第一时间送至指定地点,确保我市应急物资平时备得足、储得好,关键时候调得快、用得上。
二、申报范围
在石家庄市区域内常设办公和产品技术保障机构的应急物资装备生产企业;营业办公地点在石家庄市区域内的应急物资装备销售企业。申报过2020年紧急征调应急救灾物资协议的单位的不再重复申报,经重新审核合格后直接认定。此次申报涉及的应急物资装备种类包括以下方面(详见附件2:应急物资储备指导目录):
(一)生活救灾救助类:安置类、服装类、装具类、饮食、卫生及特殊用品等。
(二)森林草原防灭火类:个人防护装备、扑火机具、车辆及特种装备、通信指挥装备、野外生存装备等。
(三)防汛抗旱类:抢险物料、救生器材、抢险机具、给排水设备、供水器具、应急通信装备等。
(四)地震应急救灾类:现场工作人员野外生存和防护物资、应急通信装备、地震应急流动监测装备、灾害调查评估装备、应急探测测量装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装备等。
三、申报条件
(一)企业信誉好。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和以上质量、安全等方面事故,无失信和违法行为,未在监管部门惩戒期内。
(二)产品质量优。生产企业产品质量通过相关行业准入审查和产品许可认证,在实践应用中效果良好。
(三)技术实力强。生产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强,居行业领先或优势地位,拥有相关部门认定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产品或自主品牌;对特殊装备、设备的应急伴随保障能力强。
(四)生产能力强。生产企业具备完整的生产制造、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体系,稳定的上游原材料供应渠道和生产能力,有日常储备或应急生产能力。
(五)供应渠道广。销售企业从事应急物资装备销售3年以上,有广泛、稳定的物资供应渠道和关联生产企业合作机制。
四、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综合评定、择优选取的原则申报评定“石家庄市应急物资装备供应单位”,具体程序如下:
(一)自愿申报。申报单位如实填写《石家庄市紧急征调应急物资协议单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石家庄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二)审核考察。石家庄市应急管理局、石家庄市发改委依据申报条件和申报标准,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材料审核单位的产品功能、性能、生产、储备、应急供应等有关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三)综合评定。在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的基础上,择优综合评定“石家庄市紧急征调应急物资协议单位”。石家庄市应急管理局、石家庄市发改委结合实际需求与评定企业签订紧急征调应急物资协议,并颁发证书与标牌。
五、申报材料
(一)石家庄市紧急征调应急物资协议单位申请表(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项目成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其他可以佐证申报单位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六、申报时间、方式和相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2025年4月30日。
(二)申报方式:申报单位自行下载《石家庄市紧急征调应急物资协议单位申请表》。申报材料扫描件和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邮箱sjzjzwbgs@163.com。
(三)相关要求:申报材料需企业负责人签字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
石家庄市应急管理局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1日
联系人:市应急管理局 檀   勇  0311-87852737
              市发改委       魏雪薇  0311-86687419
相关文件
通知公告
石家庄市应急管理局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申报紧急征调应急物资协议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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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1412:05  来源:
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健全我市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我市自然灾害应对处置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前期签订的紧急征调应急救灾物资协议单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签订范围,增加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地震应急救灾等紧急征调应急物资协议单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引导生产、销售单位扛起应急物资储备社会责任,积极开展产能和协议储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发生时,实行先调拨后结算,由企业将紧急征调应急物资按应急救灾的要求第一时间送至指定地点,确保我市应急物资平时备得足、储得好,关键时候调得快、用得上。
二、申报范围
在石家庄市区域内常设办公和产品技术保障机构的应急物资装备生产企业;营业办公地点在石家庄市区域内的应急物资装备销售企业。申报过2020年紧急征调应急救灾物资协议的单位的不再重复申报,经重新审核合格后直接认定。此次申报涉及的应急物资装备种类包括以下方面(详见附件2:应急物资储备指导目录):
(一)生活救灾救助类:安置类、服装类、装具类、饮食、卫生及特殊用品等。
(二)森林草原防灭火类:个人防护装备、扑火机具、车辆及特种装备、通信指挥装备、野外生存装备等。
(三)防汛抗旱类:抢险物料、救生器材、抢险机具、给排水设备、供水器具、应急通信装备等。
(四)地震应急救灾类:现场工作人员野外生存和防护物资、应急通信装备、地震应急流动监测装备、灾害调查评估装备、应急探测测量装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装备等。
三、申报条件
(一)企业信誉好。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内未发生较大和以上质量、安全等方面事故,无失信和违法行为,未在监管部门惩戒期内。
(二)产品质量优。生产企业产品质量通过相关行业准入审查和产品许可认证,在实践应用中效果良好。
(三)技术实力强。生产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强,居行业领先或优势地位,拥有相关部门认定的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产品或自主品牌;对特殊装备、设备的应急伴随保障能力强。
(四)生产能力强。生产企业具备完整的生产制造、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体系,稳定的上游原材料供应渠道和生产能力,有日常储备或应急生产能力。
(五)供应渠道广。销售企业从事应急物资装备销售3年以上,有广泛、稳定的物资供应渠道和关联生产企业合作机制。
四、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综合评定、择优选取的原则申报评定“石家庄市应急物资装备供应单位”,具体程序如下:
(一)自愿申报。申报单位如实填写《石家庄市紧急征调应急物资协议单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石家庄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二)审核考察。石家庄市应急管理局、石家庄市发改委依据申报条件和申报标准,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材料审核单位的产品功能、性能、生产、储备、应急供应等有关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三)综合评定。在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的基础上,择优综合评定“石家庄市紧急征调应急物资协议单位”。石家庄市应急管理局、石家庄市发改委结合实际需求与评定企业签订紧急征调应急物资协议,并颁发证书与标牌。
五、申报材料
(一)石家庄市紧急征调应急物资协议单位申请表(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项目成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其他可以佐证申报单位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六、申报时间、方式和相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2025年4月30日。
(二)申报方式:申报单位自行下载《石家庄市紧急征调应急物资协议单位申请表》。申报材料扫描件和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邮箱sjzjzwbgs@163.com。
(三)相关要求:申报材料需企业负责人签字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
1.石家庄市紧急征调应急物资协议单位申请表
2.应急物资储备指导目录
石家庄市应急管理局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1日
联系人:市应急管理局 檀   勇  0311-87852737
              市发改委       魏雪薇  0311-86687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