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市主城区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
因上游供气价格上涨,达到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按照《石家庄市主城区非居民用管道 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石发改价格〔2024〕1号)要求,经报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将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3.95元/立方米调整为4.31元/立方米。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要及时做好气费结算清退工作。
2025年4月1日起,暂按2024年非采暖季最高销售价格3.95元/立方米预收,待燃气企业签订2025年非采暖季购销合同后,按程序核定销售价格,并按核定价格多退少补。
鼓励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给予终端用户优惠,要深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保证持续稳定供气。
上述价格适用范围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高新区,其它县(市、区)要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结合当地实际,合理确定终端销售价格。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