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加强粮食收购监督检查的通知》(冀粮督查〔2025〕23号)文件精神,我委组织对本市2025年夏粮收购情况进行了检查。6月-9月夏粮收购期间,全市共出动检查101次,出动检查人员322人次,检查收购主体203个次,其中市级出动检查2次,出动检查人员8人次,检查收购主体4个。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是支付农民粮款情况。收购主体能够做到“一手粮一手钱”并及时支付粮款,未发现拖欠售粮款等坑农害农行为。
二是质价制度执行情况。收购主体能够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公示收购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和价格,进行质量安全检测,未发现压级压价等违法违规情况。
三是计量器具使用情况。收购使用的地磅、容重器、水分仪等器具,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定,未发现“地磅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执行原粮运输规范情况。收购主体按规定执行原粮运输相关政策规定,落实运输减损、防劣变等防护措施,未发现污染、混装等违法违规情况。
五是其他收购制度执行情况。收购主体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报送粮食基本数据,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
截至9月底,我市累计收购小麦899124.168吨(不含中储粮、冀粮集团收购数量),其中国有企业收购120504.145吨,非国有企业收购778620.123吨,未发现以次充好、转圈粮、以陈顶新、掺杂使假、拖欠售粮款,克扣斤两等坑农害农行为。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