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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主城区居民供热继续执行现行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和《关于主城区非居民供热继续执行现行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9-21
来源:工农业产品价格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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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印发的《关于主城区居民供热继续执行现行价格的通知》(石发改价格〔2021〕592号)和《关于主城区非居民供热继续执行现行价格的通知》(石发改价格〔2021〕631号)文件即将到期。根据《河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冀价政调〔2017〕202号)、《石家庄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04号) 要求,经评估研究,拟继续执行现行供热价格标准。
现将《关于主城区居民供热继续执行现行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主城区非居民供热继续执行现行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石家庄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所提意见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提出。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反馈意见期限:即日起至10月20日止。
电子邮箱:jgc86689418@163.com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216号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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